
开发商无权出售车位
小区的车位开发商是没有权力卖给业主的,车位本来就应该免费!南京鼓楼区法院的一直判决这是要改写中国房地产历史么?当然,这一判决没能执行下去,但同时也牵出了另外一个话题:小区里面究竟应该有多少停车位归全体业主共有,而无需支付费用?自从有了商品房,便有了车位买卖,敢情,这么多年,我们住在自家小区交的很多停车费都是不应该的支出!
一大锤:既然很多停车位是不能卖的,为啥还卖了那么多年?
只能说,没文化,真可怕。不懂法律,自然会被坑,而且还被坑得不知不觉。全国的小区停车位都在卖,没人管过,也没人问过,一切都是看似合情合理合法地存在着。要不是南京的一次审判,恐怕没有谁会去想车位是不是应该花钱买的问题,而是大家集体失声,然后破财。
都说存在即是合理,却没有一个人问过是否合法,就这么正大光明地收了这么多年卖车位的钱,如果其中很多钱原本不该收的话,全国的开发商都该乐疯了。如果今后法律进一步明确,并且落实了那些停车位不应该出售的规定,该有多少开发商不适应?
二大锤:买房送车位这种话,开发商还要说下去吗?
买房的时候如果看到还要赠送车位的宣传,会不会觉得捡了个大便宜?答案是肯定的。动辄六位数的价位都够买一辆车了,甚至可能比很多业主的车都贵,应该有很多人是因为钱不够选择租车位的吧?现在,知道了小区里的很多车位原本你就应该免费使用,是不是恨疯了?以后再看到买房送车位的宣传,还会那么激动么?
所以,今后是不是可以考虑早点买车,或者干脆多买一辆?不过,法律规定也说了,每个小区的车位配比是有最低限额的,开发商修建的车位达到了这个限额,而同时又不够用的情况一旦出现了,也还是蛮尴尬的。
三大锤:开发商还会建豪华停车场吗?
豪华停车场会让业主感觉停车很爽,还倍儿有面子。不少开发商也是把停车场当做很重要的赢利点大作文章,建豪华停车场,赚取高价,如果一旦部分停车位明确归全体业主共有了,开发商还会建豪华停车场么?肯定还会有,定制化需求从来都不缺。
开发商建地下停车场的成本其实很高,一层停车场的建设成本比地上的一层楼要高很多。开发商也不愿意干费力不讨好的事情,但法律规定停车场必须要建,他们也是按规定执行。
《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