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股东借道慈善“试水”家族信托
业内人士认为,用上市公司股权成立慈善基金会的做法是家族信托的另一种发展模式。
企业家捐赠其所持股权而成立的慈善基金会,除发挥企业家回馈社会的慈善功能、有助家族与企业树立良好形象外,还因为慈善基金会名下的企业股权不得或不易转让或出售,对家族长期控制企业有关键性的作用。
富豪热衷慈善
10月22日,瑞银与Campden Wealth联合发表《走向成熟:亚太区家族办公室找到立脚点》的亚太区家族办公室研究报告。报告显示,慈善事业正日渐成为亚太区家族办公室的重要议题,67%的受访者表示有参与慈善事业,而目前尚未参与慈善事业的受访者中,有25%表示在未来三年有开展慈善事业的计划。
2008年汶川大地震后,我国的慈善基金业迅猛发展。2009年10月,当时的福建首富陈发树声称将用83亿股票,成立新华都(行情 股吧 买卖点)慈善基金;6天后,安踏体育控股股东丁世忠及其家族也宣布拟配股8000万股借以募资8亿港元用于建立慈善基金。2009年3月,福耀玻璃(行情 股吧 买卖点)董事长曹德旺宣布,捐出家族所持福耀玻璃股份的58.8%(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9.5%,市值约35亿元),成立河仁基金会。曹德旺表示,基金会能代替他行使福耀玻璃大股东的权责,并且可以通过高抛低吸投资股票,但基金所持福耀玻璃股权的上下浮动范围不能超出入股时比例的10%。
质疑中前行
从2009年4月以来,陈发树减持套现接近30亿元。他的这一行为引发业界关于非流通股股东套现做慈善是否应该缴纳税款这一问题的巨大争议。有人认为,新华都在这个阶段推出“新华都基金”,明显有通过捐赠来避税的嫌疑。
除了慈善基金会外,不少上市公司以家族信托基金(family trust)控股企业。例如,1997年成立的雅居乐集团,原本由陈氏兄弟分别持股。为完成2005年12月赴香港上市的目标,陈氏家族将集团业务进行重组,于2005年7月在开曼群岛成立雅居乐地产,并将分散的家族股权集中后注入一家名为Top Coast的投资公司,以其作为陈氏家族信托的受托人。目前,Top Coast仍拥有雅居乐地产60.8%的股权。陈氏家族透过家族信托实现股权集中。
但家族信托的负面影响也值得注意。当家族结构比较简单、成员比较少时,用家族信托实现对上市公司的控制还能正常运行。但当家族越大、受益人越多时,信托所产生的“官僚架构”就会成为一个障碍。有通过对216家香港上市家族公司的控股机制及其业绩表现的研究表明,其中1/3的企业以家族信托的形式控股,但这些企业的业绩并不比家族成员直接持股的企业好。
但法律界专家认为,家族信托最根本的特征是民事信托,家族传承。但具体的形式与合同条款则千差万别,没有定式。尽管不少业者质疑,我国现阶段的法律环境是否能培育出真正的家族传承信托,但大力开展家族信托才是今后信托业正确的发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