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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永洲承认受人指使收人钱财 发表虚假报道

央广网北京10月26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10月18号,《新快报》记者陈永洲在广州被湖南长沙警方控制。此前,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向长沙市公安局报案称,2012年以来,《新快报》连续发表多篇署名为记者陈永洲的文章,捏造事实对中联重科进行诬蔑诋毁,严重损害了企业的商业信誉并造成重大损失。

  长沙警方介绍,陈永洲因为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已经被依法刑事拘留。陈永洲目前身处长沙市第一看守所,他承认连续发表针对中联重科的失实报道,致使中联重科声誉严重受损,广大股民损失惨重,并且向各方悔罪、道歉。

  长沙警方介绍,他们在今年9月9日接到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报案称,2012年以来,《新快报》连续发表多篇署名为记者陈永洲的文章,捏造事实对中联重科进行诬蔑诋毁,严重损害了企业的商业信誉并造成重大损失。经初步调查后,长沙警方在9月16日正式立案侦查并掌握大量证据,10月18日,在广州警方的协助下,长沙警方在广州将陈永洲控制。

  陈永洲告诉办案民警,他涉嫌犯罪的行为,是从去年9月开始。

  陈永洲:去年9月份左右,我受一个朋友之托,他叫我帮他发一条关于中联重科的负面稿件。

  警察:这份稿件是他本来就写好了交给你的是吧?

  陈永洲:对。他本来就写好了之后交给我,然后我进行了一些数据上的核对,然后我就交给了部门的同事,然后就把它发表出来了。

  警察:发表在哪个地方?

  陈永洲:发表在《新快报》。

  陈永洲因此获得报酬。

  警察:给你什么报酬没有?

  陈永洲:当时给了我一笔费用。

  警察:多少?

  陈永洲:一万块钱左右。

  警方介绍,从2012年9月29日到2013年8月8日,陈永洲按类似的方式,在《新快报》连续发表署名文章十多篇,其中只有“1篇半”是自己在他人安排采访下完成,其余都是由他人提供现成文稿,陈永洲只在此基础上修改加工,有的甚至没看过就刊发。稿件编造中联重科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畸形营销、销售和财务造假等问题,被互联网大量转载,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在此期间,陈永洲多次收受他人提供的数千元至数万元人民币不等的“酬劳”。

  警察:这个负面报道达到什么目的?

  陈永洲:对中联(重科)在舆论上带来负面的影响。

  警方调查显示,2013年5月中旬,陈永洲接到中间人电话,要求以他的署名发表一篇关于中联重科广告费的负面报道,由于自己在出差途中,陈永洲便让中间人直接和报社联系予以安排。

  陈永洲:当时我在出差的路上。

  警察:那为什么署名是你的?

  陈永洲:他就是打电话跟我说这件事情,就是要求署我的名字,因为我是专门写证券市场的稿子的人,我就说你们自己看着办。

  警察:等于你是这份稿件…?

  陈永洲:我完全没有过目,完全没有看过。

  这篇题为《一年花掉5.13亿元广告费 中联重科畸形营销高烧不退》的报道发表后,引发极大反响,中联重科不得不发表声明予以澄清。报道中将中联重科2012年度年报中约为5.128亿元的“广告及业务费等”归类为“广告费”,称中联重科招揽许多“公关人才”搞不正常的营销。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湖南分所对中联重科2012年度财务状况进行严格审计发现,其中“广告及业务费等”发生额约为5.128亿元,该项费用除包含广告费以外还包括差旅费、市场推广费等,广告费仅占其中20%。

  陈永洲:这篇稿子是明确的一个硬伤,跟真实情况不是一回事。它是把广告费跟广告业务费,故意把它混淆了。

  警方调查显示:2013年5月27日,陈永洲无视两家正规会计师事务所对外公布的审计报告,在《新快报》发表题为《中联重科再遭举报财务造假记者暗访证实华中大区涉嫌虚假销售》的报道,称中联重科华中区涉嫌虚假销售和财务造假。该报道导致中联重科A股被迫停牌两天,引起监管机构、股东、社会知名人士、广大股民对公司财务、管理、销售广泛质疑和批评,公司不得不发布公告澄清。司法鉴定结果表明,公司A股、H股在5月29日超过行业平均跌幅而减少的股价市值为13.69亿余元人民币,致使广大股民损失惨重。这样的后果,甚至出乎陈永洲的意料。

  陈永洲:稿件见报当天,中联重科停牌,进行自查。当时我听到了这个消息之后就比较担心,因为我不知道会造成中联重科停牌这么大的影响。

  警察:你知道会有影响吗?

  陈永洲:我知道会有影响。

  警察:不知道会有这么大影响。

  陈永洲:是的。

  警方介绍,2013年6月、7月,在他人授意和周密安排下,陈永洲先后到香港、北京,向香港证监会、香港联交所和中国证监会实名举报中联重科。虽然中国证监会及时向陈永洲作出书面答复,称“经核查,未发现中联重科华中销售区销售财务造假,未发现中联重科澄清公告与年报数据矛盾情况”,但中间人认为负面影响已经客观形成,达到了预期目的,先后多次给陈永洲数十万元人民币和数千元港币作为“酬劳”。

  陈永洲:说对这个效果非常满意,希望我能够去香港证监会以及联交所去举报,并且答应给我一笔费用。

  警察:多少钱?

  陈永洲:3万块钱。香港这边的结果反馈回来,他们看起来比较乐观,然后他们就想再一次利用我个人的身份,叫我再去一趟北京的证监会,那边再去举报,然后再给我一笔费用。

  警察:多少?

  陈永洲:50万。

  警察:给你了吗?

  陈永洲:给了。

  此外,陈永洲还根据他人授意,撰写了3条关于中联重科的负面评论,经他人审核后,发表在为此专门新注册的一个微博账号上,被大量转发。

  警方调查显示:犯罪嫌疑人陈永洲,男,1986年8月出生, 2009年大学毕业后进入《新快报》社担任记者至今。在长沙市第一看守所内,陈永洲表示,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

  陈永洲:操作这些文章的过程之中,我内心是比较的挣扎,因为一边是利益,一边是我职业的操守。我对此表示非常的后悔。当然我也希望整个新闻行业能够以此为戒。对于我个人来说,如果我还有机会重新从事新闻工作的话,一定会遵守新闻的基本操守,公正,真实、客观,全面去报道新闻。不受利益的诱惑,能够保持自己的独立判断,不受第三方的利用以及诱导。

  陈永洲为自己造成的影响道歉。

  陈永洲:我愿意认罪,也愿意悔罪。对在事件中造成损伤的,比如说中联重科它是一个主体,比如说整个新闻行业的这种公信力,比如说我的家人,他们所受到的创伤,我愿意真诚地道歉,在对于中联(重科)的股民来说,如果我的稿件造成了他们股价市值的波动,我也愿意道歉。

  长沙警方表示,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中国广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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